食神格行运分析:食神制杀
针对食神制杀的行运情况,古籍有云:食神带杀,喜行印绶;身旺,行食伤亦为美运,行财运则最忌;若食伤太重而七杀轻,印运最利,逢财运反吉矣。
食神带杀者,是指月令食神,四柱天干透出七杀,用食神以制杀,在格局不见印绶的情况下,是又一种以食神为用神的典型格局。虽然这是一种很好的干支配置,但是,能不能成为富贵格局,还要考虑其他的因素。
如果全面分析,应该有五种情况:其一,身杀两停;其身旺杀浅;其三,身弱杀旺;其四,杀轻食重,制杀太过;其五,杀重食轻,制杀不足。

徐乐吾在《子平真诠》的评注中把上述五种情况,概括为三种来分析,我们跟随徐大师一起分析如下:
1身杀两停,身旺杀强,凡见身旺杀强者,或者身杀两停者,若原局无印绶以化杀者,则必须要用食神以制杀。
古籍有云:原有制伏,杀出为福,原无制伏,杀出则为祸,就是指的这种格局配置。
命例一:古籍命造
癸、甲、壬、戊
巳、寅,辰、申
命例评析:壬水生于寅月,月干透甲,为壬水食神。时干透出戊土,戊土长生于寅申,得禄于年支,旺于日支辰土;而日元壬水,坐下临库,时支逢生,又得年干癸水比帮,所谓身杀两停者。天干不见庚辛印绶,最喜甲木食神制杀为用,运喜食伤,唯忌财运。
2身旺杀浅者,则不喜食神再来制杀,或者七杀本来就不旺,而又见食神太旺,杀弱食重,制杀太过,这两种四柱组合(第二和第四两种情况),都反喜财来滋杀。
命例二:《滴天髓征义》所列命例
辛、戊、丙、壬
卯、戌、辰、辰
命例评析:丙火生于戌月,戌藏本气戊土,月干又见戊土透出,为丙火食神。壬水透出时干,被戊土所制。然而四柱土旺水弱,正如任铁樵评注中所说,此亦一杀逢四制,为制杀太过,即杀轻食重之造,大运须行生扶七杀,所以喜见财运反吉,但是不及印运,印运可以去食之太过,化杀滋身,一得三用。
3身弱杀旺,食神盗泄日主元神,同时七杀克身,克泄交加,倚轻倚重,均不为美,唯有行印绶大运,泄杀生身最为有利,行比劫大运亦利。
而杀重食轻者,食神制杀不够,同样需要印来化杀,行印绶大运为宜,行比劫运生食神制杀也为好运。
命例三:古籍命造
乙、甲、戊、甲
亥、申、辰、寅
命例评析:戊土生于申月,食神当令。四柱见甲木透出月时,又见乙木透于年干,甲木七杀临禄逢生,甲木虽不得令,但得地、得势,七杀太旺,而日主戊土,克泄交加,为杀旺身弱之命造,最喜丙丁印绶之运,化杀生身,或行比劫禄刃运,助身任杀亦美。
命例四:胡会元造
戊、壬、丙、戊
戌、戌、子、戌
徐乐吾评注:此命造食神制杀太过也。甲乙印运为美,癸亥子丑,官杀运反吉,丙寅丁卯,劫印帮身,最为美运,戊辰运最忌。丙火为太阳之火,水猖显节,不畏水也;土众成慈,遇土反晦。
浅叔说明:本命造初看似乎应该是从弱格,但是,必须注意的是日主丙火在地支有三个戌土火库,也就是有三个弱根,弱根超过三个(含三个)的时候,一般不能再以从格而论,身弱用印比,命局无印,行官杀运难言是好运,除非与印运一起入局。
命例五:刘提督造
癸、辛、己、乙
酉、酉、卯、亥
徐乐吾评注:本篇虽癸与乙之间,隔以己辛,财不能生杀,但是身弱克泄两忌。幸运所行之运己未,戊午、丙巳,印绶比劫相连,故能贵为提督。否则,格局虽清,无益于事,若非运助,安蝶贵乎?
浅叔评析:本命造命局无比劫无印绶,必然属于从弱格局,己未大运,亥卯未三合木局,比劫化杀,戊午大运戊癸合而不化,两失其用,午亥暗合为木,丙巳大运,丙辛合,巳酉合,印星也失去其所用,因此,表面上看似乎是印比大运,实则合化之后或为官杀,或为财运,坏运变好运,贵为提督必然有很多贵人相助。
月令食神,四柱又见食神多者,为食神太旺,盗泄日主之气太过,而又见带有印绶者,则印绶可以去食神之有余,同时生助日元之气势,成食神佩印的格局结构。
命例六:李君命造
戊、己、丙、庚
戌、未、子、寅
徐乐吾评注:敝友李君造,丙火通根戌未而时寅,带印也。戊戌己未,土居其四,食伤太旺,运最利财。盖庚申辛酉,泄土之气也。官杀不利,火土枯燥,加入点滴之水,不足以润燥,而反激其焰也。泄气已重,食伤未必为福,印绶未必为祸,唯非佳运则可知也。八字各个配合不同,为喜为忌,原无一定,特举其一例耳。
浅叔评析:丙火生于未月,年干透出戊土食神;时支逢寅木印星;食神既得月令之气势,又得己土帮身,地支未戌为根重,食神旺而用印格局,也就是说日主身弱以寅木印星为用神,自然喜行印比大运。如大运行庚申辛酉财运,固然可以泄土之旺气,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财星破印为忌,总体还是不宜行财运。
食神带印,透财以解者,意思是月令食神,印绶旺而能损克食神,使食神受伤,而用财则食神生财,财则可去印绶之有余,所以大运喜行财旺之乡。
与前文的区别在于,前文食神太旺,而需要用印绶损食神之有余,此则日元旺,喜食神泄其秀气,而带印绶,印绶因为损克食神,使食神损克过重,不能为用,所以需要用财来损印以护食神,虽然同为食神带印,问题就在于轻重不同,前文是食神太旺,喜见印损其有余;此则是食神不旺,反怕印来伤克,需要用财护印。
命例七:古籍命例
己、丙、甲、壬
亥、寅、寅、申
命例评析:甲木生于寅月,寅为丙火长生,月干透丙,为甲木食神,壬水透于时干,为食神带印之格。然而壬水印绶,自坐长生,年支又临禄地,时上枭神夺食,印绶伤食两破用,以印为忌。时干己土虽能制水,但其坐下亥水,中间又隔丙甲,无力制壬,所谓病重药轻,大运喜见财乡,行食伤运亦吉,印与官杀皆忌。
命例八:舒尚书造
丁、壬、辛、丁
亥、子、巳、酉
徐乐吾评注:金水食神用杀,与金水伤官用官相同,皆为调候之意也。用神为官星,运亦喜财官。如此造行己酉、戊申,印劫之地,无荣辱可言;而丁未、丙午最美;乙巳、甲辰,二运亦佳。盖原局金寒水冷,非可以常理取也。
命例九:钱参政造
丙、癸、甲、丙
午、巳、子、寅
徐乐吾评注:本篇木火伤官用印,亦调候之意。印轻则专用比劫,如此造癸印得禄、气象中和、故此丙申、丁酉,皆为美运。若行戊戌财运,破印恐不能免也。
金水用官与木火用印,同为调候。然而有不同者,金水非见官不可,而木火无印,若身强亦可就贵。如本篇黄都督造。
命例十:黄都督造
己、己、甲、丙
未、巳、寅、寅
徐乐吾评注:本篇甲木坐寅,时又逢寅,日元甚旺,旺而泄秀,亦可用也,唯火多则木有自焚之患。此造妙在食轻财重,火泄其气,唯究嫌偏枯,贵多就武。行运仍宜印劫之地,乙丑、甲子、癸友、壬戌三十五年,最为美利,虽命造本佳、亦运助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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